1月13日上午,山城区法院大门口锣鼓喧天,人声鼎沸,申请执行人薛某将一面绣有“一身正气执法如山”的锦旗递交到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卢国平和执行法官马保军手中,口中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
原来,鹤壁某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向薛某借款54万元,借款期限届满后,公司无力清偿债务,薛某将该公司起诉至山城区法院,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分期给付。可履行期限届满后,该公司仍无法清偿债务,薛某向山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马保军迅速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手续,后发现被执行人在山东、十堰、肥城等地公司有到期债权,执行干警马上将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予以冻结。经过多次和外地公司交涉,28万余元期债权先后执行到位。在被执行人已经无力继续经营的前提下,执行干警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的机器设备,并已启动评估拍卖程序。案件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薛某亲眼目睹了法院干警如何加班加点的辛苦工作,却连当事人的一碗面也不愿吃,心里十分敬佩。为了表示对法院干警的谢意,申请执行人来为法院赠送锦旗。
供稿:山城区法院
编辑:李笑琦
审核: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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