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
根据《鹤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鹤教文〔〕号)要求,现就做好年初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划片招生,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各公办初中要根据市、区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为每一位小学毕业生提供相对就近入学的学位。各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得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坚持均衡编班,均衡分配教师和学生,严禁以重点班、快慢班等各种名义违规分班。
二、招生办法及流程
招生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小学毕业生基本信息分类统计;第二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市淇滨中学、外国语中学特长班招生;第三阶段划片生免试相对就近升学。
(一)小学毕业生基本信息分类统计
1.城区小学毕业生向毕业小学提交户籍、房产等资料,由毕业小学负责审核、登记学生基本信息。小学毕业生基本信息核对无误后,各城区小学进行详细分类。主要分成以下几类:人户一致、人户不一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军人子女、引进人才子女、华侨子女等几类。小学毕业生基本信息分类认定完成后,不再更改。
2.各城区小学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学生毕业认定工作。同时,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打印《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加盖学校公章(或学籍章)后交由学生本人,作为学生到初中学校报名提交材料之一。
3.户籍发生跨县区迁移,需跨县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毕业小学填写《跨区升学申请表》,并提交户籍、房产等材料,由毕业小学审核后报区教科局受理、审核。符合跨区升学条件的,由市教育局、区教科局统一协调安排入学。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跨区升学申请表》,仍由区教科局安排就学。
(二)民办初中招生
1.区教科局根据民办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水平核定招生计划。民办学校严格按照区教科局核准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民办学校招生广告、招生简章等经区教科局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2.凡有意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其监护人持户口本、《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等材料到民办初中报名登记。报名人数不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时,新生录取直接注册登记。报名人数多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民办初中可通过摇号、抽签等方式录取新生。已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再按照划片方式升学,未被录取学生,学校退还学生相关报名材料,仍按照划片政策升学。
3.民办初中于6月30日前将新生名单报区教科局审批。
(三)特长班招生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特色教育的需求,发现和培养体、音、美专业人才,为体、音、美特长生的专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经省教育厅批准,市淇滨中学举办体育特长实验班,市外国语中学举办音乐、美术特长实验班。凡被特长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再按照划片方式升学,未被录取学生,仍按照划片政策升学。
1.招生对象
(1)具有鹤壁市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学校体育、音乐、美术活动骨干或曾参加区级以上教育、体育、文化等行政部门举行的体育、音乐、美术活动并获奖(持有证书)。具体报名条件由市淇滨中学、市外国语中学按照省市特长生招生政策制定。
2.招生计划
市淇滨中学体育特长实验班招收名学生,其中田径类80人、篮球类10人、足球类10人。市外国语中学艺术特长实验班招收人,其中音乐类50人,美术类50人。
3.招生程序
(1)招生学校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特长生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简章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2)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填写《年鹤壁市特长班招生报名表》(附件7),并持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报名登记,由招生学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认定。
(3)招生学校组织已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合格学生名单,招生学校负责做好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4)6月30日前,招生学校将特长班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连同《年鹤壁市特长班招生报名表》(附件7)报市教育局,同时上报电子文档(名单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籍号码、项目、毕业学校等)。
(5)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由招收学校通知学生于7月9日至11日到学校报名。
4.有关要求
特长生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