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鹤壁少开罚单往这儿看
重要提示为减少汽车尾气、货车附带粉尘泥浆和交通噪声对城市环境的污染,进一步促进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建设,构建和谐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决定对淇滨区、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山城区主要城区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实行严格管理和限制通行,现通告如下:
红色箭头为禁止转弯方向,绿色箭头为可以通行方向
严管区域
1淇滨区湘江路以北、淇河路以南、兴鹤大街以东、衡山路以西。
2山城区红旗街以北、春雷路以西、汤河街以南、胜利路以东。
限行规定
1机动车限行路段嵩山路段(九州路—黎阳路)
1.嵩山路与淇河路交叉口由北向南方向禁止右转,由南向北方向禁止左转。
2.嵩山路与淇滨大道交叉口四个方向禁止右转和左转,只允许直行。
3.嵩山路与九州路交叉口由东向西方向禁止右转,由西向东方向禁止左转。
兴鹤大街与淇滨大道路口
由南向北禁止右转,由北向南禁止左转。
大伾路(淇滨大道至黎阳路)
实行机动车单向行驶,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禁止由北向南行驶。
海棠巷(楝树巷至大伾路)
向东至大伾路禁止通行,允许居住地车辆由东向西行驶。
淇滨大道(淇滨大道新区高速下站口)
1.禁止货车下高速入市,已下高速的需重新上高速,到鹤壁高速南站下。
2.上下高速的客运车辆,禁止驶入淇滨大道中段,需绕道国道—兴鹤大街—黎阳路—东海路—高速通行。
3.市政府办公大院北门禁止机动车进出。
汤河街
汤河街与山城路交叉口由西向东禁止右转。
红旗街
红旗街与山城路交叉口由东向西禁止右转,由西向东禁止左转。
办理通行证
禁止车型确需通过严管和限行区域的,应提前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或山城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办理《通行证》,并按规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严管和限行时间
年12月15日零时开始,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处罚
凡是违反限行规定的将按照机动车走禁行处罚。其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查大货车、水泥罐车、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超限超载车、抛撒车、走禁行车、淘汰的黄标车、老旧车、冒黑烟车、无牌车等重点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年12月12日
爱家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