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豫教基二〔〕60号)和《鹤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普通中招工作的通知》(鹤教文〔〕号)要求,现就年市区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分配生”资格认定
“分配生”资格:具有市区户口,在升入初中时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当年初中招生文件精神按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一分配,并在所分配学校学习三年且正式注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在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休学手续并注册备案的学生以及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民办学校学生符合应届毕业生并在校学习三年且正式注册学籍等规定则具备“分配生”资格。
各区教育局及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分配生”资格认定工作,严格审核,并在填报志愿前将具备“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时间至少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各初中学校在河南省中招管理系统进行“分配生”资格标注。
二、“分配生”招生计划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50%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分配生”名额依据各初中学校具备分配生资格人数按比例均衡分配,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倾斜。
鹤壁市高中
市外国语中学
总计
市第二中学
40
17
57
市第四中学
60
26
86
市第五中学
9
4
13
市第七中学
41
18
59
市第十八中学
39
17
56
市淇滨中学
87
38
市实验学校
28
13
41
市兰苑中学
84
37
市外国语中学
27
12
39
鹤壁科达学校
7
3
10
淇滨区第一中学
53
23
76
淇滨区第二中学
7
3
10
淇滨区第五中学
76
33
淇滨区第六中学
15
6
21
淇滨区第九中学
1
0
1
淇滨区湘江中学
50
22
72
淇滨区福源中学
33
15
48
淇滨区鹿鸣中学
31
14
45
鹤壁市育才学校
26
11
37
淇滨区益民学校
1
1
2
淇滨区红星学校
0
0
0
山城区第一中学
21
9
30
山城区山城中学
12
5
17
山城区实验中学
39
17
56
鹤山区北辰中学
16
7
23
鹤山区实验中学
52
23
75
鹤山区中山中学
38
17
55
鹤山区竹林学校
3
1
4
合计
三、“分配生”录取
“分配生”录取办法:“分配生”须第一志愿报考招生学校。第一志愿未报考招生学校的考生不享受该校“分配生”待遇;“分配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应达到招生学校统招生综合素质评定投档等级;中招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学校统招录取分数
线下调60分。在此基础上,按各初中学校“分配生”名额依据具备“分配生”资格考生中招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如出现中招考试成绩相同,则根据“语数英”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如出现“语数英”三科成绩之和相同,根据“物理、化学”两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分配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统招生计划。
“分配生”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在招生学校进行公示,公示3天无异议后,方可正式录取,凭准考证到招生学校报到。对有异议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调查清楚事实后,根据事实做出重新录取或维持原录取结果等处理意见。
四、工作要求
将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初中学校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千家万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充分认识
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
1.加强组织领导。“分配生”制度的落实,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意义重大,社会灏忓寰楃櫧鐧滈鑳芥不鎰堜箞鍖椾含鐨勭櫧鐧滈閭e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