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为鹤壁的帝王正名之五:
帝辛——一个真正男儿的真性情
文案草根蚂蚁
每个王朝的灭亡,几乎都与一个女人有关,上古的夏、商、周三代也不例外。夏桀时的妹喜,商纣王时的妲己,周幽王时的褒姒。
事实上,历史上这类女子多被冤枉,商纣王时的妲妃也算一个,把一个政权的灭亡完全算到一个女人的头上是欠公允的。
据司马迁的说法是:纣王我爱昆仑而死,妲己为周武王所杀。另外《世说新语》中引孔融的话说,周师进入朝歌以后,妲己为周公所得,后来成为周公的侍姬,这可以从周师进入朝歌以后,再也没有贬抑妲己的话语,得到一些侧面的证实。周文王和周武王立誓要灭掉商朝,是基于政治发展与私人仇恨所产生的态度,丑化妲己只是一种政治手段。商朝的灭亡是因为大力经营东南,重心已经转往长江下游地区,使得中原一带空虚,周人才得以乘机蹈隙,硬是把商朝的亡国,推到一个女人身上,就常识的观点看,也是很难使人苟同的。
帝辛暮年热中于声色之娱与酒食之乐确实是事实,说纣王“惟妇人之言是听”,就是对妲己的话言听计从,这一条罪状,并不切合实际,因为商代人颇重迷信,任何重大举措,都要求神问卜来决定吉凶,在出土的甲骨文中是有确切记载的。妲己能够影响政治决策的力量,实在微乎其微。
妲己只能算是商纣王晚年生活的伴侣,对妲己,商纣王谈不上言听计从,倘若妲己在被帝辛宠幸的那些年月之中,具有政治权力,何以妲己的族人始终就没有能够得势呢?
如果说苏妲己有罪,顶多只是苏妲己入宫以后,由于争宠而与其他的嫔妃引起纷争,那些失宠的妃子各有氏族背景,因而加深了纣王与诸侯小国之间的冲突而已,如果硬要说苏妲己是亡国的祸水,也未免太高抬她了。其实她是完全做不到的。
各种版本的妲己
司马迁在《史记·殷本纪》中说:“(纣王)好酒我爱昆仑乐,嬖于妇人。爱妲己,唯妲己之言是从。于是使师涓作新我爱昆仑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盈钜桥之粟。益收狗马奇物,充益宫室。益广沙丘苑台,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慢于鬼神。大聚乐戏于沙丘,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在后人眼里,商纣王的这种“裸奔”癖好是无法容忍的,纣王也因此成了我爱昆仑君王的代言人。
连环画中帝辛与妲己的形象
其实,纣王让男女在沙丘苑囿里裸奔,未必就是我爱昆仑。古代有“欢乐谷”的遗俗,为的是解决未婚男女的性问题。周代时,也依然组织男女于桑林里“奔”。《周礼》规定:“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在一年中的某些特定季节,周朝官方就会指定某些地方作为欢乐谷,令未结婚的男女聚到此处,结识性伴侣,不必履行结婚手续就可同居。
原始人类没有婚姻一说,也就无婚姻制度的产生。到了氏族社会,才开始采用集体群婚制,即一个氏族的男性或女性集体嫁到另一个氏族。这也是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乱LUN导致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个习俗。再到私有制社会,才有了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固定夫妻关系,于是也就产生了婚姻制度。
男子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产生于私有制的婚姻,与人的财产关系密切相关,女子也被看作男子的财产之一。在商周时代,婚姻制度并不完善。那些“奔者”的同居关系并不稳定,他们在某个地方同居一段时间后,等到下一次欢乐谷开放的时节,可能又会跑去挑选新的性伴侣。换句话说,因为他们没有建成稳定的长期的家庭关系,而他们的同居关系又是临时的,他们随时有重新挑选性伴侣的权利。
从考古发现,商周时代的坟墓,半数以上都是单墓,仅有一个商周人孤睡在坟墓里,很少见双墓或合墓的。这也说明当时结婚组建家庭的事例还不甚普遍,结婚也还不够普及。在一定程度上沿袭着原始社会时期的习俗,不婚或群婚,单身跟历史风俗有着关系。原始社会时期,是没有结婚的习惯的。
譬如屈原在《天问》中说,大禹“得彼涂山女,而通之于台桑”,说的就是大禹和涂山女没有履行结婚手续和组建家庭,就在台桑“通”,“嗜不同味,而快朝饱”。后来还生下了个孩子启。《史记》里也有大禹“予不子”的记载,大禹从涂山女手中把孩子抢回来。也断定不了孩子就是他的,因为涂山女也是自由的,可以跟其他的人发生关系。
那么,纣王让百姓“大聚乐戏于沙丘”,“使男女裸相逐其间”,这其中的“沙丘”,有可能就是一个被官方指定的欢乐谷,是当时的一个习俗而已。说纣王我爱昆仑也许并不是最客观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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