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启动了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较上年有所调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元/年;
其中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为90元/年;
其他城镇居民为元/年。
参保居民中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其个人缴费补贴资金由我市民政部门按相关政策补助给个人。
另外,根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并综合考虑上年度大病保险受益情况。
年度我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32元/人。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所需资金仍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参保居民不用额外缴纳。
截止时间
年11月30日
我市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截止时间年11月30日,请大家及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居委会(学生在学校)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以免因错过缴费造成无法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具体事宜居民可拨打所属辖区医保经办部门
山城区医保中心:
鹤山区医保中心:
淇滨区医保中心:
开发区医保经办: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医保经办:
目前浚县、淇县城镇居民医保缴费还尚未开始,正在安排部署相关事宜。您可以拨打下面电话,进行咨询,以免错过缴费时间。
淇县医保中心:
浚县医保中心:
医疗保险待遇居民医保年度为自然年。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部分由个人负担,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一年内首次住院的,统筹基金起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元、医院元、医院元、异地转诊元;一年内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
一年内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包括住院和门诊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下同)。
参保居民在本市一级、二级、医院住院治疗,统筹基金分别支付65%、60%、55%;异地转诊住院治疗,统筹基金支付50%。
参保居民跨年度住院的,起付标准按一次计算,医疗费按年度分别结算。
在一年内,下列重大疾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
(一)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
(二)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
(三)器官移植术后的抗排异反应治疗。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经门诊紧急治疗后住院的,其符合规定的急诊(危、急、重病人的紧急治疗)费用可并入住院费用;经门诊紧急抢救无效死亡的,其符合规定的急诊费用按住院有关规定从统筹基金中支付。
参保居民因探亲、旅游等在异地急诊需住院治疗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其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异地转诊有关规定审核报销。
参保居民需在异地居住1年以上的(含1年),须到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其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有关规定审核报销。
参保学生及少年儿童发生意外伤害且无其他责任人的住院医疗费用,列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参保居民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一)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治疗的;
(二)自杀、自残的;
(三)斗殴、酗酒、吸毒或因违法违规造成伤病的;
(四)医疗事故、交通事故治疗的;
(五)按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以上医疗保险待遇来自鹤壁市人民政府网站,如有出入具体以实际为准)
本期小编:妖娆的樱花
来源:鹤壁日报、鹤壁市人民政府网站
----------推广----------
白癜风能怎样根治哪家治疗白癜风医院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