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淇滨区法院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面着力将行诉案件诉前调解
本报鹤壁11月13日电 (任胜利、武文英)今年以来,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不断探索行政争议的解决方式和有效途径,建立行政诉讼案件诉前协调机制,着力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一是立案庭、行政庭联合接待、共同化解。法院与行政部门定期及时通报各自受理纠纷以及处理情况,及时了解行政争议的症结所在,并针对具体问题制定具体的调解措施。二是坚持立案双把关,调解、诉讼合理分流。在立案前要将案件转行政庭作初步审查,立案双把关,一部分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另一部分进入诉讼程序。行政诉讼案件诉前调解主要适用于履行之诉、确认之诉和给付之诉,也可以适用于撤销之诉、变更之诉。反之则尽快立案,进入诉讼程序。三是优化调解环境,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面调解,赢得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信赖,以求达成调解。 同时,该法院还积极同党委和人大沟通,构建和谐、良好的诉前调解环境。 《人民日报》(年11月14日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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