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政策内容解析
1.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年12月12日至13日)
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解决城市缺水问题,必须顺应自然。在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2.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5次会议(年3月)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5次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关于水安全的重要讲话,提出城市规划和建设要坚决纠正“重地上、轻地下”,“重高楼、轻绿色”的做法,保留和恢复恰当比例的生态空间,建设“海绵城市”。
3.《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年10月22日)
本指南提出了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基本原则,规划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及其构建技术框架,明确了城市规划、工程设计、建设、维护及管理过程中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内容、要求和方法,并提供了我国部分实践案例。
全文链接:
根据竞争性评审得分,排名在前16位的城市进入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范围,名单如下(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列):迁安、白城、镇江、嘉兴、池州、厦门、萍乡、济南、鹤壁、武汉、常德、南宁、重庆、遂宁、贵安新区和西咸新区。
全文链接: